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魏文青 摄)小程序美工
跨境美工央广网昆明8月17日消息(记者 魏文青)16日,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解决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成年后进入社会的安置问题,云南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11个部门共同出台了《云南省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成年后安置办法》(后简称《安置办法》),为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成年后回归社会、融入社会解决就业、住房、户籍、生活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据了解,《安置办法》明确,安置对象为云南省全省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且具有机构集体户口的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孤儿,以及年满18周岁在普通全日制学校就读或到部队参军的小程序美工,毕业(退学)、退役后符合条件的成年孤儿。
《安置办法》规定,儿童福利机构应在孤儿成年前1年内,对其劳动能力、精神状态、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制定安置方案。在孤儿成年前2个月内,将安置方案报机构主管民政部门审批。主管民政部门在收到所属儿童福利机构提交的孤儿安置方案后,需在30日内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审批工作。
具体的安置方案分为社会安置和机构安置。据悉,社会安置实行过渡期管理,由民政部门牵头各部门在过渡期内帮助安置对象解决就业、住房、户籍、生活保障等问题,在线全职美工并在社会安置3年内至少开展1次社会生活适应状况评估小程序美工,最大程度保障成年孤儿进入社会、适应社会。对于具备社会工作和生活能力的成年孤儿,将进行社会安置。对于因病、残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孤儿,将根据具体情况安置到相应的社会福利机构,并按政策予以保障。
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良玉在发布会上介绍,云南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已连续三次上调。7月1日起,云南省集中养育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分别为2000元/人·月和1350元/人·月。截至2024年6月底,云南全省共有0.71万名孤儿、1.88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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